宋 介,男,1893出生,字唯民。山東滋陽(今兗州)人。中國大學畢業(yè),曾留學美國阿桑那大學經(jīng)濟系,獲碩士學位。歷任中國大學教授兼秘書主任,北平大學法學院政治系主任,東北大學政治系主任及東北第一交通中學校長。

人物事件

1924年回國后,歷任中國大學教授兼秘書主任,北平大學法學院政治系主任,東北大學政治系主任及東北第一交通中學校長。

1926年任直系軍閥吳佩孚幕府外交處長。著有《市政原理與方法》《衛(wèi)生論》等書。

“七七”事變后,投降日軍,任偽北平維持會委員,北平《晨報》社社長。

1938年1月任日偽新民會中央教化部長。

1942年4月改任該會事務總長兼顧問。

1942年8月任日偽華北“防共”委員會秘書主任、企劃處長。

1945年5月任偽濟南道道尹。

1946年國民黨山東省高等法院以漢奸罪將其逮捕,判處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