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黑暗時代的法蘭克人以投擲斧頭作戰(zhàn),并依部落名稱將斧頭命名為法蘭斯卡。他們的鄰居撒克遜人則以一種大型并有一邊刃面的刀來作戰(zhàn),這種大刀依部落的名字被稱為斯拉瑪撒克。

隨著重騎兵的出現(xiàn),徒步的肉搏戰(zhàn)也開始使用重型的劍。其中一種是雙手劍,需要很大的空間去揮動。武裝的士兵會使用不同的武器作徒步戰(zhàn)斗,包括斧頭(有單手斧和雙手斧)、狼牙棒、連枷和鐵錘。狼牙棒是由一串有鐵釘?shù)那蛳稻o在把手上形成。由于裝甲被日益強化以減低劍擊的殺傷力。具有撞擊和刺戳力道的武器就顯得更為管用。

標桿武器

在整個中古時代里,基本的長槍是一項廣為使用的武器,其成本低廉且操作簡易。一般的徒步士兵與農(nóng)民能夠在配備長槍后于戰(zhàn)斗中向前挺進。雖然大致說來它的效用很小,但如果由具備經(jīng)驗和訓練的強壯長槍兵來使用,即可成為有戰(zhàn)斗力的武器。

在整個中世紀里,標桿武器受到逐步改進,發(fā)展到最后,嫻熟應用的徒步軍隊可以在陣式形成后,發(fā)揮出最大的戰(zhàn)斗力。高級的標桿武器是在槍尖的下面加上一個或多個刃面的槍頭構成。這些附加在槍端的武器可以是大而長的刀身、斧頭、鉤鐮、鐵錘或尖鐵。

長型標桿武器的改進,為因應騎士的武裝,以及形似古希臘方陣的陣式復與而來。光靠騎兵無法沖擊訓練有素且豎起標桿武器的武裝陣式。密集的陣式在舉起標桿武器的時候,也可以提供一道防御弓箭射擊的屏障。

徒步士兵首先須學習如何站立于架設在地上的木制棍棒后面,以避開騎兵,然后再學習展開長槍、長矛和其他標桿武器來擋開騎兵。這些訓練可以有效地令士兵在陣式中使用反擊騎兵的標桿,并讓整個陣式移動一致。在混戰(zhàn)當中,附加在標桿頂端的各種武器配件,可以將騎兵從座騎上拉推下來,亦可殺傷騎兵或馬匹。盡管裝甲士兵倒在地上時,并非如一些人所想像般無助,但是最起碼在他們能夠站起來之前的短暫時間里,處境會比裝甲較少甚或沒有裝甲的士兵來得不利。

隨著城鎮(zhèn)自中古時代中期開始成長,大小城鎮(zhèn)紛紛設立自己的民兵部隊作防御,并提供封建的軍役。標桿武器是城鎮(zhèn)民兵最喜歡使用的武器,因為成本便宜,可以大量供應而且十分有效。城鎮(zhèn)的民兵以這類武器自我訓練,并發(fā)展出有用的戰(zhàn)場策略。當時,由使用標桿武器的士兵所組成的陣式研發(fā)出攻擊的戰(zhàn)略,并非單純用來防御。由大批長槍兵所構成的陣式能夠向其他步兵甚至騎兵作整體攻擊。雖然瑞士人缺乏牧地來維持騎兵,卻以長槍兵聞名。他們通常在歐陸的其他軍隊中擔任傭兵。法蘭德斯的低地城市和蘇格蘭的高地也有長槍部隊,并受到高度的肯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