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岡比亞伊斯蘭共和國關于恢復外交關系的聯(lián)合公報》是為恢復中國和岡比亞的外交關系而發(fā)表的公報。2016年3月17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王毅與岡比亞伊斯蘭共和國外交部長蓋伊在北京簽署,自2016年3月17日起實施。

地點

北京

實施日期

2016年3月17日

發(fā)布日期

2016年3月17日

公報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岡比亞伊斯蘭共和國,

根據(jù)兩國人民的利益和愿望,

為在《聯(lián)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以及國際法準則基礎上推動和加強兩國友好合作關系,惠及兩國人民,

茲同意并決定自公報簽署之日起恢復大使級外交關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岡比亞伊斯蘭共和國同意互派大使,并根據(jù)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為對方大使館的建立和履行職務提供方便。[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支持岡比亞伊斯蘭共和國為維護國家主權和發(fā)展經(jīng)濟所作的努力。[1]

岡比亞伊斯蘭共和國政府承認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岡比亞伊斯蘭共和國政府承諾不同臺灣發(fā)生任何官方關系,不進行任何官方往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岡比亞伊斯蘭共和國政府的上述立場表示贊賞。[1]

雙方簽署代表受各自政府授權,簽署公報中、英文本一式兩份,兩種文本同等作準。[1]

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岡比亞伊斯蘭共和國
代表王毅內(nèi)納。麥克道爾。蓋伊
時間地點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簽注于北京

該公報在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于北京[1]簽注。

內(nèi)容解讀

中國外交部17日晚宣布與岡比亞恢復大使級外交關系。中國外交部長王毅17日與來訪的岡比亞外長蓋伊在北京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岡比亞伊斯蘭共和國關于恢復外交關系的聯(lián)合公報》,兩國自當日起恢復大使級外交關系。

王毅表示:兩國迎來歷史性時刻,雙邊關系從此翻開嶄新一頁。王毅說,中國人民對岡比亞人民一向懷有友好感情。中岡今天正式恢復大使級外交關系,可謂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反映了兩國人民的共同愿望,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 根本利益。

蓋伊表示:岡中復交是雙邊關系的里程碑。岡比亞政府和人民將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支持中國的和平統(tǒng)一事業(yè),支持海峽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愿意在相互尊重主權基礎上做中國的好朋友、好伙伴。中國是世界上的重要國家,也是非洲的真誠朋友。[2]

簽署背景

岡比亞地處西非,是

非洲大陸面積最小的國家

,1974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1995年因為岡比亞與臺灣建立所謂“外交關系”,中岡斷交。2013年,岡比亞與臺灣斷絕“外交關系”,但中國大陸從穩(wěn)定兩岸關系的角度出發(fā),并未立即與岡比亞恢復外交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