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提諾的形而上學是從一種神圣的三位一體,即太一(to en/the One)、理智與靈魂,而開始的。但這三者并不是平等的,像基督教的三位一體中的三者那樣;太一是至高無上的,其次是理智,最后是靈魂。太一是多少有些模糊的。太一有時候被稱之為“神”,有時候被稱之為“善”;太一超越于“有”之上,“有”是繼太一而后的第一個。我們對太一不能加以任何的敘述語,我們只能說“太一存在”。(這令人想到了巴門尼德。)把“神”說成是“全”乃是錯誤的,因為神超越于全之上。神是通過萬物而出現(xiàn)的。但太一是可以不假任何事物而出現(xiàn)的:“它既不存在于任何地方,而任何地方又都有它存在”。雖然有時候他把太一說成是“善”,但他卻告訴我們說,太一既先于“善”也先于“美”。有時候太一看起來很像亞里士多德的“神”;他告訴我們說神并不需要自己的派生物,并且也并不關(guān)心被創(chuàng)造的世界。太一是不可定義的;就這一點而論,則沉默無言要比無論什么辭句都有著更多的真理。
第二者普羅提諾稱之為nous(心智)。我們很難找出一個英文字來表達nous。標準的字典翻譯是“心靈”,但是這并不能表示它的正確涵義,特別是當這個字用之于宗教哲學的時候。假如我們說普羅提諾把心靈置于靈魂之上,那我們就會造成一種完全錯誤的印象了。普羅提諾的英譯者麥肯那(Mckenna)用的是“理智-原則”,但這個字也還是不妥當?shù)?,而且也并沒有能提示它是適宜于宗教崇拜的一種對象。印澤教長用的是“精神”,這或許是最可取的一個字了。但是這個字卻漏掉了自從畢達哥拉斯以后一切希臘宗教哲學中都極重要的那種理智的成份。數(shù)學、觀念世界以及關(guān)于非感覺的事物的一切思想,對畢達哥拉斯、柏拉圖和平羅提諾來說,都具有著某種神圣的成份;它們構(gòu)成了nous的活動,或者至少也是我們所能想象的最接近于nous的活動的東西。正是由于柏拉圖的宗教里的這種理智的成份,才使得基督教徒——最突出的是約翰福音的作者——把基督等同于Logos(道)。就這方面而論,則Logos應該譯作“理性”;這便使我們不能用“理性”這個字來譯nous了。我愿意跟著印澤教長用“精神”這個字,但附有一個條件即nous具有著一種理智的涵意,那是通常為我們理解的“精神”所沒有的。但我將經(jīng)常使用nous這個字而不加以翻譯。 普羅提諾告訴我們說,nous是太一的影子;它之所以產(chǎn)生是因為太一在其自我追求之中必須有所見,這種見就是nous。這是一個很難理解的概念。普羅提諾說過,一個并不具有各個部分的“有”也可以認識其自身;在這種情形下,見者與被見者就是同一個東西。神是被柏拉圖類比作太陽而加以想象的,而在神里面發(fā)光者與被照亮的東西就是同一個東西。按照這種類比來推論,則nous可以認為是太一看見其自身時所依恃的光明。我們有可能認識到我們由于固執(zhí)己見而已經(jīng)忘記了的“神圣的心靈”。要想認識神圣的心靈,我們就必須趁著我們自己的靈魂最與神相似的時刻,來研究我們自己的靈魂:我們必須撇開我們的肉體,以及塑造肉體的那一部分靈魂,以及“具有欲望與沖動和種種類似的虛幻無用的感覺”;這時剩下來的就是神圣的理智的影子了。
“那些被神明所充滿、所鼓舞的人們至少具有著一種知識,即他們身中有著某些更偉大的東西,雖說他們并不知道那些東西是什么;從推動著他們的運動里以及他們所發(fā)出的言論里,他們看到的并不是他們自身而是那推動著他們在運動的力量:因此當我們把握住純粹nous的時候,我們對至高無上者的關(guān)系也必定是處于同樣的狀態(tài);我們知道內(nèi)在的神圣的心靈,是它創(chuàng)造了有以及屬于有的其他一切:但是我們也知道還有另外的東西,知道它完全不屬于有,而是一種比我們所知道的有關(guān)有的一切要更加高貴得多的一種原則;要更加完滿得多,也更加偉大得多;它超乎于理智、心靈和感情之上;是它賦予了這些力量的,但絕不可把它和這些力量混為一談”。這樣,當我們“被神明所充滿、所鼓舞”的時候,我們就不僅見到了nous,而且也見到了太一。當我們與神明這樣相接觸的時候,我們并不能以文字來推論或者以文字來表達這種所見;這些都是以后的事?!霸谂c神明相接觸的那一瞬間,是沒有任何力量來做任何肯定的;那時候沒有工夫這樣做;根據(jù)所見來進行推理,乃是以后的事。我們只知道當靈魂突然之間被照亮了的時候,我們便具有了這種所見。這種光亮是從至高無上者那里來的,這種光亮就是至高無上者;當他像另一個神那樣受到某一個人的呼吁而帶著光亮來臨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相信他在面前;光亮就是他來臨的證據(jù)。這樣,沒有被照亮的靈魂就始終沒有那種所見;但是一旦被照亮之后,靈魂便具有了它所追求的東西。而這就是擺在靈魂之前的真正的目的:把握住那種光明,以至高無上者(而不是以任何其他原則的光明)來窺見至高無上者,——窺見那個其自身同時也就是獲得這種所見的方法的至高無上者;因為照亮了靈魂的正是靈魂所要窺見的,正猶如惟有憑借著太陽自身的光明我們才能看到太陽一樣。”
然而這要怎樣才能成就呢?“要摒棄萬事萬物”“天人感通”(在一個人的體外)的經(jīng)驗曾屢次地臨到過普羅提諾:這曾發(fā)生過許多次:擺脫了自己的身體而升入于自我之中;這時期他一切都成了身外之物而只潛心于自我;于是我便窺見了一種神奇的美;這時候我便愈加確定與最崇高的境界合為一體;體現(xiàn)最崇高的生命,與神明合而為一;一旦達到了那種活動之后,我便安心于其中;理智之中凡是小于至高無上者的,無論是什么我都凌越于其上:然而隨后出現(xiàn)了由理智活動下降到推理的時刻,經(jīng)過了這一番在神明中的遨游之后,我就問我自己,我此刻的下降是怎么回事,靈魂是怎樣進入了我的身體之中的,——靈魂即使是在身體之內(nèi),也表明了它自身是高尚的東西。這就把我們帶到了三位一體之中的第三個成員而且是最低下的成員,即靈魂。靈魂雖然低于nous,但它卻是一切生物的創(chuàng)造者;它創(chuàng)造了日、月、星辰以及整個可見的世界。它是“神智”的產(chǎn)物。它是雙重的:有一種專對nous的內(nèi)在的靈魂,另有一種對外界的靈魂。后一種靈魂是和一種向下的運動聯(lián)系在一片的,在這種向下的運動里“靈魂”便產(chǎn)生了它的影象,——那便是自然以及感覺世界。斯多葛派曾把自然等同于神,但普羅提諾則把自然視為是最低級的領(lǐng)域,是當靈魂忘卻了向上仰望nous時從它里面流溢出來的某種東西。諾斯替派的觀點,即可見的世界是罪惡的,可能就是受了它的啟發(fā),但是普羅提諾本人并沒有采取這種觀點??梢姷氖澜缡敲利惖?,并且是有福的精靈的住所;它的美好僅次于理智世界。在一片論述諾斯替派見解(即宇宙極其創(chuàng)造者是罪惡的)的非常有趣的爭論性文章里,他承認諾斯替派的學說有些部分,例如對物質(zhì)的憎恨,是可以推源于柏拉圖的;但他認為凡是其他那些并非來自于柏拉圖的部分,都不是真的。